加拿大pc入口虚假宣传!任泽平宣称能生发防脱的洗护产品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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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而言,受到处罚的是北京福纳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北京福纳康”)。天眼查显示,北京福纳康是苏州仁生泽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苏州仁生泽发”)的股东产品展示。前者持有后者3%的股份。而仁生泽发是任泽平的创业项目,旨在解决头发问题。   也就是说,如果想要宣称产品本身有“防脱发”的功效,需要按相关要求开展人体功效评价试验;如果要通过宣称富勒烯的功效进而宣称产品能防脱或育发、护

  具体而言,受到处罚的是北京福纳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北京福纳康◆”)。天眼查显示,北京福纳康是苏州仁生泽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苏州仁生泽发◆”)的股东产品展示。前者持有后者3%的股份。而仁生泽发是任泽平的创业项目,旨在解决头发问题◆◆。

  也就是说,如果想要宣称产品本身有“防脱发◆”的功效,需要按相关要求开展人体功效评价试验;如果要通过宣称富勒烯的功效进而宣称产品能防脱或育发、护发,不仅需要证实原料具有宣称的功效,还要证实富勒烯的功效和防脱、育发◆、护发之间的关联性。

  早在2023年上半年,任泽平就多次为仁生泽发项目造势,称自己亲身使用了相关产品,头发涨势喜人◆◆。同期,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平台显示,北京福纳康备案了三款仁生泽发的妆字号产品。同年5月31日,任泽平出资30.5881万元,获北京福纳康4.5%股权。同日,“仁生泽发◆”系列产品◆“仁生泽发头皮调理套盒”在淘宝上线,其中即包括前述备案产品。

  具体而言,2023年5月开始,北京福纳康在其经营场所通过展示标题为“牵手中科院 领航富勒烯”的宣传册,突出宣传富勒烯具有抗衰美白、防脱育发、美白祛斑、白发转黑等功效,宣称将富勒烯成分添加到化妆品中,也能发挥该功效。公司共计印制上述宣传册500本,实际发放100本。

  不过,福纳康倒是的确做过“试验◆”。2023年7月,任泽平在微博发布《王春儒研究员:“富勒烯”可以治疗脱发和白发问题,天天用才会有效果》一文◆。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显示,网红经济学家任泽平“带货”的富勒烯洗发护发产品被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北京市市监局”)处罚,原因是产品公司对这类产品的功能有弄虚作假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而就本次北京市市监局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来看,起码在宣传层面,直接宣称这种含有富勒烯原料的产品“具有防脱育发的功效◆◆”并不合规。

  实际上,从任泽平的头发产品上线之初,就有声音质疑富勒烯究竟如何能够生发、育发、防脱。毕竟相比于该材料应用较为成熟的化妆品领域,富勒烯具有防脱、生发作用的公开证据寥寥。

  其中提到,亲身体验过相关产品后,任泽平又很快从粉丝中征集了几百个志愿者进行功效性和安全性试用,他将志愿者分为“富勒烯”体验组和其它产品的对照组。文中,王春儒提到,“两个月之后,用‘富勒烯’产品的志愿者头发大都明显改善,而使用其他药品产品的志愿者的头发却没有太大变化◆◆。于是,分到对照组的志愿者纷纷不干了,要求加入到‘富勒烯’试验组。”他表示,福纳康经过大量志愿者测试,“富勒烯”对于改善头发生长的能力强于大多数现有产品。

  第十一条 通过宣称原料的功效进行产品功效宣称的,应当开展文献资料调研、研究数据分析或者功效宣称评价试验证实原料具有宣称的功效,且原料的功效宣称应当与产品的功效宣称具有充分的关联性。

  另外,该行政处罚书指出,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宣称具有防脱发功效的化妆品应注册为特殊化妆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月1日起不再受理具有育发作用的特殊化妆品的注册申报。基于此,北京市市监局责令北京福纳康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其罚款8万元◆◆。

  第四条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在申请注册或进行备案的同时,应当按照本规范要求,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专门网站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不过,相较于北京福纳康直接宣传◆◆“防脱育发”功效,仁生泽发的淘宝店铺当下显得更会打擦边球。1月17日,界面新闻记者在该店查看前述北京福纳康的三款备案产品加拿大pc入口,其备案的宣称功效即为“清洁◆◆、保湿◆、控油、去屑”和“修护、保湿◆”。该店铺在宣传时不直言◆“防脱”,更强调改善头皮环境,但宣传其产品能解决的问题又又包含“出油、头屑、掉发”,并在购买选项中分出了“基础问题款”和“脱发人群款”◆◆。

  目前,该店铺的部分产品已售超百件。2023年12月末,一位买家的评论道出了要想防脱育发人士的辛酸:“从上市用到现在,你说不管用吧,也有一点点效果,几个月了唉世界难题了……”并附上了一张头顶头发稀疏的照片。

  产品上线同日,任泽平在微博发文称,仁生泽发品牌解决头发问题的技术源自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纳米实验室王春儒研究员团队所开发的富勒烯技术。而王春儒即是本次被处罚的北京福纳康的创始人,该公司自称专注于富勒烯在创新药、化妆品领域研究及应用。

  第十条 具有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祛痘、滋养和修护功效的化妆品,应当通过人体功效评价试验方式进行功效宣称评价。具有祛斑美白◆、防晒和防脱发功效的化妆品,应当由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机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人体功效评价试验,并出具报告。

  其中,北京福纳康备案有洗发护发类产品,备案的功效宣称为“清洁◆、保湿◆、控油、去屑”和“修护◆、保湿”,但其突出宣传富勒烯及其在化妆品中所具有的防脱育发等其他功效,和其备案产品的实际功效不符。另外,公司也未对其备案产品相关功效进行验证。

  也就是说,北京福纳康宣传的“防脱育发”功效超出了其洗发护发产品的备案范围◆◆。如果要宣称“防脱发”功效,产品则应该作为特殊化妆品。而且,特殊化妆品的管理方式为“注册”,而非普通化妆品的“备案◆”,管理方式更为严格◆◆。

  因此,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上述行为属于对其商品的功能作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